古镇大激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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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身契
大激店村孙忠义家原来保存着一张“卖身契”,1997年拆旧房时丢失了。但那张卖身契上的文字,已记忆到孙忠义的脑子里。原文是“今有刘知宝因家境贫困,无力抚养,特将三子四见卖于蒲云亭老爷膝下为子,大钱十吊,永不反悔。中证人马士保。”我爷爷到了孙家还有一个离奇的故事。
大激店村在清朝光绪年间,是通往北京城的必经大道。这村里店铺很多,大道西头路北有孙洛春开了一个车马大店,孙洛春是孙忠义的本族曾祖父。在清光绪二十四年(1898年)春天,有一天傍晚,来了一名南方的客商,名叫蒲云亭。住进了店里,店主孙洛春人善好客,很是热情。因是远道而来的客商,他刻意安排到北上房。晚上忙完了生意,烫了一壶老酒,和客商就攀谈起来,东拉西扯很是投机。第二天蒲客商走时,孙洛春又再三叮嘱,欢迎再来。
时隔一个多月,一天傍晚,那位姓蒲的客商领着一个七、八岁的男孩,来到店里。一阵寒暄过后,店主就又安排好了二人的住宿,到了晚上孙洛春又是烫了壶老酒,二位又畅谈起来。我曾祖父问蒲老爷:“怎么多了个孩子?”蒲老爷说:“唉!我可是遭了罪了,从广昌那里买了个孩子,他哪里走得动,一路上光是哭。”说着拿出了那张卖身契,让店主看,“我花了十吊钱倒买了个累赘。”孙洛春听后,看蒲客商买这个孩子有些后悔。他想到他堂兄只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,就是孙忠义的亲曾祖父孙玉山,他立即找到他商议,孙洛春说:”大哥,你如果想买这个孩子,我给你去说。”我曾祖父当下看了看这孩子很同意买,有孙洛春说合着按原价“十吊钱”把孩子买下来,蒲客商也觉得很痛快,还要了几个菜三人喝起酒来。我爷爷当时年龄很小,在路上还不断挨蒲客商的打,所以留在这里,他也就听之任之了。我爷爷落户在大激店后,我曾祖父给他起名叫“孙长寿”,成人后号称“孙洛常”。至今也没找到他的老家,他只记忆在走马驿集市上和母亲离别了。后来了解涞源当地人有人提起在20世纪70年代曾演出忆苦思甜小剧,上面好像有刘知宝的名字。旧社会卖儿卖女,在我们家族里,确真有其事。